一、對代理商的要求
1、先打款后發(fā)貨。
2、打款要求:要求每次打款2萬元以上。
3、運費及搭贈:
(1)800公里以內,公司實行到岸價(即公司負責運費),常規(guī)配搭贈。
(2)8001300公里,公司實行到岸價(即公司負責運費),沒搭贈。
(3)1300公里以外,公司實行出廠價,運費由代理商負責,公司補助貨款8的運費,有常規(guī)搭贈。
3、銷量要求:
每個縣一個代理商,縣級一級代理每月銷量2萬元以上。省會城市一級代理商月銷量20萬元以上,省或省級市一級代理商月銷量50萬元以上。
4、不經(jīng)公司同意,不能跨區(qū)經(jīng)銷。不準串貨。
二、對代理商的支持
1、每個縣或每個市一個品牌只有一個的代理商。
2、年終完成銷售任務返點2
3、目前搭贈政策:(1)1元裝產(chǎn)品百搭2 (2)米餅煎餅百搭10 (3)面包蛋糕百搭8
4、進大型超市,公司可支持條碼費,條碼費由代理商先墊付,公司按銷量次月月底前核銷完前一個月的費用。核銷比例為:按超市銷量的10核銷,直到核銷完為止。
5、1000公里內每5萬元貨款可送一個1524米的貨柜,每4萬元貨款送1215米貨柜一個。
6、屬于公司質量問題的產(chǎn)品負責退換。退換費用由公司負責。
7、臨期(接近保質期)食品,沒質量問題,公司主張就地降價搞促銷處理,處理損失費用公司根據(jù)代理商銷量情況適當補助損失之費用。